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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2023年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申报条件、材料和流程

2023/12/28

2023年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申报条件、材料和流程, 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家政企业申报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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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申报条件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及市家政服务协会广泛开展宣传,积极组织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参与。
二、请参与遴选的家政服务企业(人员)填写《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对照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负责初审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形成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对照认定标准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原则上主城区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推荐人员不超过30人,开发区和四县一市推荐企业不超过5家、推荐人员不超过15人。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企业(人员)申请表、申报材料、初审汇总表(各2份),报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
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方案(2023年修订)
为深入推进合肥市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促进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多元化发展,构建“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的家政服务市场体系,根据《合肥市放心家政行动方案》,决定开展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员遴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至2025年期间,每年遴选20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5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通过遴选一批“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服务质量高、消费者满意”的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一批“诚信高、技艺精、口碑好”的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激励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更好发挥典型示范和标杆引领作用,增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树立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认定活动由合肥市商务局主办,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合肥市总工会、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协办,市家政服务协会参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负责初审推荐。
三、遴选条件
(一)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应具备条件
1.依法在合肥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家政服务、育婴服务、母婴护理、保洁服务等,年营业收入达到10万元。
2.积极推行“一人一证(码)”,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或合肥市家政服务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简称“合肥家服平台”)录入家政人员。
3.深入开展家政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回炉”培训,不断提升员工能力素质。
4.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参与“放心家政”行动宣传推广。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应具备条件
1.持有合肥市家政服务证,身份、健康等相关信息录入合肥家服平台且信息完整。
2.积极参加企业“岗前”培训、“回炉”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3.遵纪守法,无重大责任纠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标准
市商务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家政服务协会共同研商制定《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遴选评分细则》(附件1-1)《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评分细则》(附件1-2),作为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的遴选依据。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认定满分为100分,额外加分项为20分,总分120分。
(二)自主申报
市商务局印发申报通知,市家政服务协会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广泛开展宣传,组织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参与,自主填写《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1)《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2),对照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各2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
(三)初审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负责初审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筛选择优推荐,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各2份)转报至市商务局。原则上主城区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推荐人员不超过30人,开发区和四县一市推荐企业不超过5家、推荐人员不超过15人。
(四)市级评定
市商务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以及外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查阅参评企业和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照遴选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综合评分前20名的家政服务企业和前50名的家政服务人员列入年度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候选名单。
(五)网上公示
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年度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审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查证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人员)取消认定资格,评分较高的未入选企业(人员)递补并公示直至无异议,由市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发文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五、激励措施
(一)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激励措施
1. 颁发“优秀家政服务企业”荣誉证书,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 “青年文明号”等评选项目;
3.可优先在合肥市家政服务平台靠前展示,优先参加市级放心家政行动相关交流活动和宣传报道。
(二)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激励措施
1.颁发“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荣誉证书,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
2.可优先申报“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金牌职工”等评选项目;
3.在宣传报道、评比表彰等活动中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遴选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申报遴选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二)规范认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深入企业实地察看了解情况,严格执行申报遴选条件和程序规定,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真正推荐上报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确保高质量标准。活动中如发现有隐瞒信息、伪造材料、违反评选程序等问题的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即撤销其申报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年度评选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将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放心家政”行动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本辖区内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扩大影响、树立品牌,努力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家政服务行业,不断提高全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