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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通山县外贸政策实施细则!通山县促进外贸发展奖励

2024/1/4

关于通山县外贸发展奖励政策, 小编整理了详细的政策内容,想申报的企业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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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及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外贸创新发展,优化出口商品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稳定和扩大我县外贸出口,推动我县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每年年终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以海关出口统计数据为依据,对出口业绩在本县的企业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当年有出口业绩的企业每出口1美元给予0.02元人民币的奖励支持。
第四条同等条件下,县政府对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优先安排外经贸项目资金和各类展会展位。
第五条对当年新开口的企业每出口1美元,给予0.04元人民币的奖励支持(含第三条的业绩);对专业代理公司的出口奖励,根据县政府意见实行一事一议。
第六条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扶持企业境外展会,对参加上级政府或商务部门组织的境外知名展会的企业,每个展位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支持(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万元/年)。
第七条本细则所需支持和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安排,列入财政预算。
第八条本细则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