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申报截止1月底!2023年合肥市首店经济、特色商业街区奖补
2024/1/8
2023年合肥市首店经济、特色商业街区奖补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和补贴标准,需要申报的首店经济、特色商业街区奖补的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朋友可咨询小编:
2023年合肥市首店经济、特色商业街区奖补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和补贴标准,需要申报的首店经济、特色商业街区奖补的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朋友可咨询小编: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1、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申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2、政策条款
(一)支持发展首店经济
政策条款:对当年新开业的中国首店、安徽首店,根据品牌影响力、投资、营业收入等考评结果,分档给予投资主体最高20万元—50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对当年新入驻我市的零售、餐饮品牌中国首店、安徽首店,根据品牌影响力(首店层次、品牌荣誉)、投资额、月均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综合考评排序,对排名前5位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6—10位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11—20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条件:
奖补对象须为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首店投资主体;
中国首店、安徽首店指在中国、安徽行政区域内的首家实体门店(含专柜);
首店品牌须为零售、餐饮品牌;
首店于当年正式营业;
首店具备1年及以上入驻协议(或租赁合同);
政策有效期内首店装修投资额达50万元(发票不含税金额)。注:本条奖补对象不受“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申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限制。
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专家综合考评排序。
专家综合考评排序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按照得分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资额的多少确定位次
首店层次(10分)
中国首店得10分、安徽首店得8分
注: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以较高得分为准计分。
品牌荣誉(8分)
“中华老字号”企业得8分,省级老字号企业得5分,市级老字号企业得3分;“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最近一期编制的世界品牌500强上榜企业得8分,亚洲品牌500强上榜企业得5分;中国烹饪协会最新一期餐饮企业百强名单上榜企业得5分。
注: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以较高得分的荣誉为准计分;“中华老字号”以国家商务部认定为准,省、市级老字号以省、市级商务部门认定为准。以上所述“企业”为对应品牌(或品牌所有方),可与首店投资主体不一致。
投资额
(52分)
政策有效期内装修投资额达50万元(发票不含税金额)得35分,每多5万元多得0.5分,最高52分。
月均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30分)
按照首店月均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排序,排名第1位的得30分,每低1位少得0.5分,最低0分。
注: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以当年度交易流水截图(或照片)上的数据计算,未满1个月部分按照具体天数÷30计算。
考评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及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企业、首店店铺营业执照均需提供);
4.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品牌首店(含专柜)投资主体材料;
5.实体门店(含专柜)是中国或安徽区域首个门店的支撑材料(可提供中国或安徽区域品牌门店明细、首入签约、新闻报道及其他支撑材料);
6.品牌荣誉支撑材料(如国家商务部、省级商务部门、市级商务部门“老字号”认定文件或公示截图,“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最近一期世界品牌500强、亚洲品牌500强榜单,中国烹饪协会最新一期餐饮企业百强名单);
7.一年及以上入驻协议(或一年及以上租赁合同);
8.装修合同、支付票据、发票(不含税,时间应在政策有效期内)等,装修过程中和正常营业的照片;
9.当年度交易流水截图(或照片)。
(二)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提质升级
政策条款:对市级以上特色商业街区,根据投资、企业培育、品牌招引等方面运营考评,按运营成效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对市级及以上特色商业街区,根据当年度改造投资、限上企业培育、首店及“老字号”品牌招引、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综合考评排序,对排名第1位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2—4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5—9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条件:
1.奖补对象须为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街区建设方或运营方,如两者不一致,由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一家主体申报;
2.街区为市级及以上特色商业街区;
3.当年度街区进行建筑立面、景观雕塑、休闲设施、夜间亮化、智能化设施及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建设改造投资额不少于50万元(发票不含税金额);
4.政府直接投资改造项目不予支持。
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专家综合考评排序。
专家综合考评排序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按照得分排序,得分相同的按当年度投资额的多少确定位次
当年度建设改造
投资额
(56分)
当年度街区进行建筑立面、景观雕塑、休闲设施、夜间亮化、智能化设施及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建设改造投资额达50万元(发票不含税金额)得40分,每多5万元多得0.5分,最高56分。
限上企业培育
(8分)
街区每有1家限上企业(或限上企业的门店)得1分,最高8分。
注:同一限上企业的多个门店不重复计分。
品牌首店招引
(8分)
当年度,街区每新开业1家中国首店得4分,每新开业1家安徽首店得2分,每新开业1家合肥首店得1分,最高8分。
注:同一店铺得分不重复计算。
“老字号”品牌招引
(8分)
当年度,街区每新开业1家“中华老字号”品牌店铺得4分,每新开业1家省级“老字号”品牌店铺得2分,每新开业1家市级“老字号”品牌店铺得1分,最高8分。
注:同一店铺得分不重复计算,“中华老字号”以国家商务部认定为准,省、市级老字号以省、市级商务部门认定为准。
促消费活动开展
(20分)
当年度,街区每开展1场促消费活动得2分,每承办1场市级商务部门主办或指导的促消费活动得5分,每承办1场省级商务部门主办或指导的促消费活动得10分,最高20分。
注:街区自行举办的促消费活动持续时间应不少于2天。
考评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及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街区建设方或运营方材料;
5.建设改造合同、款项支付票据、发票(不含税,时间应在当年度内),改造后的外观、内部等有关部位的实景照片;
6.街区入驻的限上企业(或限上企业的门店)名单、照片;
7.街区新开业的首店名单、照片及其它支撑材料(如区域品牌门店明细、首入签约、新闻报道等);
8.街区新开业的“老字号”品牌店铺名单、照片及其它支撑材料(如国家商务部、省级商务部门、市级商务部门“老字号”认定文件或公示截图);
9.街区促消费活动名单,促消费活动方案、合同协议(如有)、活动期间实景照片等。
3、申报要求
1.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以上两个政策条款的专家综合考评排序,指导企业按要求提报材料。按合商法〔2023〕51号文件要求,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审核,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查询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有无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交信用查询情况。请在2024年1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信用查询情况送至市商务局体系处,逾期不再受理。
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建立目录,按顺序排放,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封面标题统一为“XX首店(或街区名称)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条款(或“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提质升级”条款)专家综合考评材料”。
3.其它要求以《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3〕51号)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