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大观区科技创新政策!奖励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研发、产学研!

2024/1/25

大观区科技创新政策!奖励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研发、产学研的详细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大观区科技创新政策!奖励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研发、产学研的详细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1.大观区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同类机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申报省级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大观区支持创新企业培育。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区外整体引进到本区的有效期超过一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
3.大观区支持加大研发投入。
对2022年度研发经费100万元(含)-500万元,且同比增长达到20%的企业,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2万元;对2022年度研发经费500万元(含)-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达到15%的企业,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3万元;对2022年度研发经费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达到10%的企业,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4万元;对2022年度研发经费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达到5%的企业,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6万元。对首次填报研发经费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4%的,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2万元。
4.大观区支持产学研合作。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科研攻关,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按企业实际支付研发经费的3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资助额不超过20万元。
对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吸纳(输出)技术合同,按年度累计交易并实际支付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该政策与产学研合作奖补条款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