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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赤壁企业19条奖励申报!赤壁市商贸服务业奖励政策!

2024/2/19

2024年赤壁市商贸服务业奖励政策措施有19条,奖励商业步行街、商贸企业招商引资、湖北老字号、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物流企业、展位费补助等,需要申报的赤壁市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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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赤壁市大力推动内贸流通业发展
(一)赤壁市加大商贸企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知名商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及个人为商贸服务业项目牵线搭桥,招商引资,引进的项目除享受赤壁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外,项目建成运营1年后且纳入限上规模企业统计后,按项目固定资产额度2亿元、1亿元、5000万元分别一次性奖励招商人员10万元、5万元、3万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二)赤壁市促进商贸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凡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达到2亿元、1亿元、7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商场、超市、酒店、商业街区、美食街区等),在正常营运1年且纳入限上规模企业统计后,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20万元、10万元。(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三)赤壁市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对商业步行街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予以支持,提升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对符合公共安全和规划要求,新建的特色美食街区(美食城)、商业街区,经验收合格并运转正常的,一次性奖励运营企业3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特色商业街的,分别再奖励20万元、40万元。(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赤壁市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对引进并在赤壁注册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的,除享受其它优惠政策外,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首次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100强商贸服务业企业,在赤壁注册登记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纳入限上规模企业统计后,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认定的国际一线品牌,其品牌所有者采取授权、特许或直营,在我市设立品牌旗舰店、专卖店,正常经营1年以上实现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且纳入限上规模企业统计后,一次性奖励品牌经营者5万元,对采取租赁、联营等方式引进上述国际一线品牌的企业,每引进一个国际一线品牌正常经营1年以上,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商贸服务业企业获得商务部、省商务厅命名的“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称号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5万元。(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五)赤壁市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诚信规范、效果明显的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公安、城管部门要简化大型商场门前促销活动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安全与交通畅通的前提下,支持商贸企业在“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企业节庆活动期间,开展门前促销活动。对重点餐饮企业,在消费高峰时段以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放宽门前停车管制限制。(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六)赤壁市支持餐饮企业发展。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钻级”评定,对获得国家一至五钻级餐饮限上规模企业,分别给予1万、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名菜名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评湖北、赤壁餐饮名店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七)赤壁市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奖补政策。对当年新建成的4S店,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纳入限上规模企业统计后,给予每家10万元补助,对当年自主开票的小轿车新车流通企业,年销售达500辆的每新增开票一辆补助100元。促进二手车流通,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国资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及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在项目用地、报批及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八)赤壁市加快发展流通体系。新认定的国家2A、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引导物流企业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互联对接,对物流企业近3年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软件投入占总投入20%以上的物流信息平台或信息系统项目,按实际投资给予10%且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九)赤壁市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国资企业建设经营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在项目用地、报批及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赤壁市鼓励商贸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加国内展会的商贸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助(单个展会1次最多补助2个标准展位,1个标准展位最多补助1万元);人员费按赤壁市外、省外分别再给予0.2万、0.5万元的补助。参加境外展会的商贸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助(单个展会1次最多补助2个标准展位,1个标准展位最多补助2万元),再给予1万元的人员费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一)赤壁市重点强化融资支持。建立商贸企业信用档案和融资需求项目库,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优先向各金融机构推荐成长型商贸企业融资需求项目,积极有效地发挥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作用,积极向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推荐需要担保支持的商贸企业。(市金融办、市金投集团、各金融机构)
二、赤壁市培育外贸企业竞争发展新动能
(十二)赤壁市落实外贸出口奖补政策。对当年有出口业绩的企业每出口1美元,给予0.01元人民币支持;对企业当年出口比上年实绩每增加1美元,给予0.02元人民币支持;对企业当年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农产品,每出口1美元再给予0.005元人民币支持;对当年新开口的企业每出口1美元,给予0.025元人民币奖励。(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十三)赤壁市支持重点外贸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对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骨干企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和各类展会展位,对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的出口企业,每个展位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支持。对企业法人代表奖励人民币1万元(按出口1000万美元计算),出口每增加100万美元追加人民币1000元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赤壁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赤壁市大力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积极引进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亚马逊等一线第三方平台,在用地、资金、人才等奖励政策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推动产业带、特色馆、速卖通专区等项目建设,促进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电商化发展。(市商务局、市科信局)
(十五)赤壁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支持参加等级评定,对首次通过等级评定并被评为3A级、4A级、5A级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赤壁高新区)
(十六)赤壁市大力培育初创企业。对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在条件成熟的电子商务产业园(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整体入驻率超过80%)租用办公、研发、仓储用房,并每月上报相关统计数据的,自成立年度起以“先交后补”的方式给予房租补助,按实际租用面积600平方米(含)以内的补助0.3元/m2/日,超出部分不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连续补助三年。(市商务局、赤壁高新区、市财政局)
(十七)赤壁市鼓励支持电子商务代运营。在我市注册的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为生产企业提供咨询策划、技术扶持、运营推广、营销策划、客服管理、销售数据分析等电子商务服务,服务对象中赤壁企业数量达到10家的奖励5万元,每增加1家企业再奖励0.3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八)赤壁市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每年度交易额达到100万美元、2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的(以第三方平台数据为准),按交易额分别以0.03元/美元、0.04元/美元、0.05元/美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市科信局、市财政局)
(十九)赤壁市鼓励争创电商行业标杆。荣获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农村电商网点,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