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代理咨询!黄山市企业品牌质量提升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

2024/3/20

黄山市企业质量提升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整理,如果黄山市各区县企业想要申报文中提及的奖补扶持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免费咨询。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8715065127(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各类标准制定(参编)、软件开发、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百度关键词运营推广)

一、黄山市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奖补

1.黄山市支持高质量发展研究机构建设。对高校与市政府合作共建的高质量发展研究机构,完成协议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的,每年给予150万元运营经费保障(共保障五年)。

2.黄山市支持质量品牌建设。黄山市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评定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评国家ji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评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3.黄山市支持质量强县(区)创建。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县(区)创建并通过市级预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省级验收并被命名表彰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黄山市支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黄山市承担并通过创建验收的国家ji、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一次性分别奖励创建主体30万元、15万元。

5.黄山市支持消费品生产企业主动履行召回义务。黄山市对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下主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并在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召回公告的,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定召回货值金额后,按照货值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的比例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Z高不超过1万元。

6.黄山市支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黄山市主持制定国际标准(排名前三)、国家标准(排名前三且本市内只奖励排名Z前的单位)、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且本市内只奖励排名Z前的单位)、全国性团体标准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含长三角区域标准)(排名第)、省级团体标准和黄山市地方标准(排名第)的单位,每项标准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主持修订的,按照主持同类标准制定奖励标准的50%执行。

7.黄山市支持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黄山市创建国家ji、省级(含长三角区域)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通过验收的,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首次获评全国、全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通过验收的国家ji、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一次性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

二、黄山市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奖补

8.加强财政支持。统筹利用好各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投资基金、事后奖补等方式,对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

9.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压降贷款成本费率,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及时给予无还本续贷或展期支持。

10.加强科技创新支持。统筹利用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和知识产权奖补专项资金,对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按照《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规定,从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给予资金奖补和研发资助。

11.加强税收支持。对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12.加强人才培养支持。落实黄山人才10、人才储备金、技能人才15及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等既有人才政策,支持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加强食品专业人才引进,加大食品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

13.实行食安安徽认证评价奖励支持。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证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评价证书的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餐饮安全街区、食品安全小镇,一次性给予创建主体5万元的奖励。

三、黄山市推进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提升奖补

14.黄山市支持餐饮行业实施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等方面提升。达到《黄山市餐饮质量安全店评定标准》要求,经验收合格的,每户按照5000元标准给予奖补。

15.黄山市支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依托网络传输技术,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当年完成安装并正常运行,每户按照5000元标准给予奖补。

16.黄山市支持餐饮企业通过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认证。对当年获得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万元、2万元。

17.黄山市支持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获得黄山市餐饮质量安全街区称号的,给予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万元奖补资金;获得省级餐饮质量安全街区称号的,给予30万元奖补资金。

四、黄山市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建设奖补

18.黄山市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8000元;通过PCT申请获得国外专利授权,每件资助2万元(Z多资助2个国家授权)。

19.黄山市支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获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发明专利净增长达到20件、25件、30件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8万元;对年授权发明专利30件、50件及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6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课题研究项目,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20.黄山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发明专利质押贷款。对符合地方产业发展的质押贷款,对企业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给予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21.黄山市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新认定的驰名商标、新获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新注册成功的集体商标,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胜诉的知识产权人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其中国内维权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不超过10万元。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处的知识产权案件和电商领域的侵权判定,结案后给予每件1000元经费补贴。

五、黄山市企业质量提升奖补项目申报条件

1)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组织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重视组织质量文化建设。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市政府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能源、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3年有质量、设备、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四)近3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

(五)近3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且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

2)黄山市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连续生产三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或严重投诉;

3.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形象良好;

4.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中有升,近三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出口商品未因质量问题发生国外通报、索赔事件;

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获得一项发明专利;

6.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母子公司等特殊情形获使用权即可),且在有效期内;

7.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经培训合格、聘任上岗,有效履行职责;

8.企业在国内市场有较大影响或在国际市场有一定份额,经营业绩、综合效益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二)服务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业、限上住宿业企业;

2.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或严重投诉;

3.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形象良好;

4.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母子公司等特殊情形获使用权即可),且在有效期内;

5.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基础设施和运营条件,采用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6.企业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或开展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评估合格;

7.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经培训合格、聘任上岗,有效履行职责;

8.企业在省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拓展到省外市场,经营业绩、综合效益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3)黄山市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申报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

在我省依法设立的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研制的、现行有效的、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以下标准:国家标准;在国家标准委完成备案的行业标准;在国家标准委完成备案的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由我省相关组织机构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或ISO认可的其它国际标准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

(二)组织奖

在我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机构;在我省的全国和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标准化工作组(SWG)和产业技术联盟;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个人奖

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我省标准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dang委或政府,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单位和干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各奖项其他条件应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评审标准的要求。

4)黄山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优先)。

2、企业负责人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明确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3.企业已拥有发明专利量(含申请、授权)不少于8件,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2019年下半年,企业发明专利量(已拥有和拟申请数)不少于5件。2020年,企业申请发明专利量不少于6件。

4.2019年和2020年,已参加或拟参加专利保险的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数量不少于2件。

5)黄山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有效专利数量达到1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件以上;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省平均增幅以上,专利授权量居全省同行业领先或拥有同行业核心专利,近2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

(三)企业经济效益良好,销售收入在全省同行业领先;

(四)安徽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省贯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

(五)近三年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无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且列入异常名录企业不得参加。

6)黄山市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二)品牌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健全,品牌管理专兼职人员落实,积极协助政府部门保护和管理品牌;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认同度较高;

(三)近两年使用自主品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品牌商品近两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利润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位居前列,且成长性好;

(四)使用该品牌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外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连续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权属无争议;

(六)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低能耗、无污染,重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近两年,企业无重大环保违法,未因使用该品牌商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

(七)企业已经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及已经被推介为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者不在申报之列;

(八)遵守社会公德,支持公益事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关于2024年黄山市企业质量提升奖励补贴政策及部分项目申报条件,到此就讲解完毕了,有疑问的,小编欢迎各位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