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26
2023年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要求等内容如下,荆州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申报条件
1.荆州市辖区(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无不良科研等诚信记录。
3.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补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成果买方按照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1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或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由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初审申报材料,再向荆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荐。
(二)申请单位通过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提交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买卖双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和控制关系,单个技术合同付款金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可跨年度,但不得重复补助);
2.技术交易付款凭证及有效发票;
3.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相关材料;对于技术转让合同,还应提供卖方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承诺书。
(三)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扫描为完整的一份PDF文件。如原始合同(协议)有补充协议(附件)的,还需提供补充协议(附件)材料复印件。
2.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推荐函后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4)。
3.所有材料纸质版和PDF扫描版项目各一份,均由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推荐报送。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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