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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各区县“无废细胞”创建申报方案(申请程序、时间、好处、目标)

2024/7/31

合肥市各区县“无废细胞”创建申报方案(申请程序、时间、好处、目标)等内容整理如下,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政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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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无废细胞”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 化处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是践行 “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 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到 2025 年底,全 市共创建 9 大类型不少于 300 个“无废细胞”(具体任务按年度 分解)。

二、创建类型及职责分工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无废办”) 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调度、推进我市 “无废细胞”建设,制定  工作方案和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技术指导。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无废工厂”的申报受理,组织工业 企业开展“无废工厂”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无 废工厂”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等;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无废小区”的 申报受理,组织小区开展“无废小区”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

组织开展“无废小区”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 监督等;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无废学校”的申报受理,组织学校开展  “无废学校”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 “无废学校” 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等;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无废景区”及星级饭店“无废酒   店”的申报受理,组织开展“无废景区”及星级饭店“无废酒店” 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无废景区”和星级饭店“无   废酒店”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等;

市商务局负责非星级饭店“无废酒店”的申报受理,组织开 展非星级饭店“无废酒店”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 非星级饭店“无废酒店”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 常监督等;

市卫健委牵头负责“无废医院”的申报受理,组织医疗卫生 机构开展“无废医院”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无 废医院”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无废机关”的申报受理,组织 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无废机关”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 开展“无废机关”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 等;

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无废工地”的申报受理,组织工地 开展“无废工地”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无废工 地”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等;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无废农场”的申报受理,组织农场开展“无废农场”建设,参与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无废农 场”验收评估,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等。

创建工作原则上由以上市直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其它相关职能单位配合。国家有最新要求,从其规定。

三、创建程序

(一)申报建设(每年10 月前)

市级牵头单位下达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要求。申报单位开 展建设,具备条件后认真填写《合肥市“无废细胞”评估申报表》 (附件 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向所属县(市) 区、开发区牵头  单位提出评估申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开展 “无废细胞” 建设,有关牵头单位加强督促指导。

(二)评估验收(每年10 月-11 月)

1.县(市)区、开发区牵头单位在收到材料后,应参照《合 肥市 “无废细胞”建设指标体系》(附件 3)开展初步评估,通 过初步评估的单位,于 10 月底前统一报送至对应市级牵头单位 开展最终评估。

2.市级牵头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每年 11 月底前组织开 展类型“无废细胞”创建的最终评估。通过最终评估的单位,报 送市无废办备案(附件 2)。市无废办视情组织抽查,对不符合 要求的单位开展帮扶指导。

(三)公布命名(每年12 月)

市无废办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合肥生态环境”公众号、合 肥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示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公布各领域 “无废细胞”创建名单,由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发文命名,授予牌匾,并视情给予 激励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牵头单位加强对“无废细胞” 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强化统筹谋划, 坚持条块结合,充分调动创建单元的积极性,有序推进“无废细  胞”创建工作。

(二)加强过程管理。市无废办牵头制定“无废细胞”创建 评价指标,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市级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 “无废细胞”创建的评估管理,压实创建主体责任,组织创建质 量抽查,保证创建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类创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创新示范、宣传引领的要求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各牵头单位要 加大对特色“无废细胞”的宣传力度,市无废办要及时总结“无 废细胞”创建亮点与优秀案例,广泛宣传新做法、新经验、新成 绩,营造全域 “无废城市”建设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