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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条件、流程、材料、补贴

2024/9/27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加速器三类!2025年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免费咨询(代办):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类别及条件

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市级众创空间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内工商注册,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注册和运营时间均满12个月。

(二)拥有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具备在孵企业(团队)共享的活动场所,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共享场所面积)占75%以上。

(三)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不少于 15 家,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新注册为企业的超过 50%或数量达到 8 家,在孵企业注册地应当在与载体一致。年孵化服务收入(不含房租)与投资收入总和不低于总收入的 25%。在孵企业中科技企业占比在 30%以上,且能够及时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等相关信息。

(四)至少有3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新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孵化器管理等从业培训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五)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咨询、创业辅导等各类创业服务,签约创业服务机构3家以上。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内工商注册,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注册和运营时间均满12个月。

(二)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配备自有或合作设立支撑企业发展的孵化资金,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至少有1家在孵企业从上述资金获得融资。

(三)至少有5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新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孵化器管理等专题培训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或每 10 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 1 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

(四)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注册地在孵化器内,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入孵时间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或与 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企业,入孵时间不超过60个月)。

(五)毕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中至少一项:

1. 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2. 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 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4. 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累计超过300万元。

 

综合型科技企业孵化器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孵化场地集中,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共享场所面积)占75%以上。

(二)在孵的科技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其中30%以上能够及时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等相关信息,30%以上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知识产权。累计毕业企业达到2家以上。

 

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开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小试中试等研发、生产条件,并提供产业领域相关的技术、信息、市场等定制化服务。聚焦垂直产业领域,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资源,为服务对象导入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比达 75%以上。

(二)孵化场地集中,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共享场所面积)占75%以上。

(三)在孵的科技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50%以上企业能够及时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等相关信息,50%以上企业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知识产权。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家以上。

 

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条件

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内工商注册,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明确的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注册和运营时间均满24个月。

(二)加速器场地相对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自申请之日起5年以上有效租期),满足产业化生产条件的面积达到场地面积50%以上。

(三)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产业服务功能完善,建有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技术服务、产业化服务平台,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深层次专业化服务。

(四)配备自有或合作设立支撑产业发展的加速孵化资金,资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从该资金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资金使用案例。

(五)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和创业导师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50%以上或至少10名,或每 10 家入驻企业配备2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

(六)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且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60%以上。入驻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60%。

(七)建立健全开放式线上服务平台,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资本、信息、人才、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

加速器应建立企业准入机制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源对接渠道,优选入驻企业,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入驻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二)入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一般应当达到500万元;

(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或净值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书(线上填报经形式审查通过后导出纸质版)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将线上审核通过的材料导出,逐页打印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辖区的科技管理部门初审。

(三)各科技管理部门将辖区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推荐汇总表同申报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提交市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实地考察。

(五)经会议研究同意的申报单位将在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四、奖励政策

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载体可申报兑现以下奖励:

(一)对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运营补贴;对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运营补贴;对认定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运营补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运营补贴不重复享受。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连续两年每年给予50万元运营补贴。

(二)入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满一年的在孵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载体3万元奖励,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的,每“升规”1家给予载体5万元奖励。

(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在孵企业参加西安国际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决赛名次(其中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陕西赛区或总决赛名次均可),按照所获得奖金总额10%给予载体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在孵企业获得创投基金投资或被上市企业收购,按照投资额(收购金额)1%对载体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五)鼓励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本市其它创业孵化载体(尚未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托管和品牌输出。输出时需先向市科技局备案,对接受托管后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孵化器的,补助输出方10万元,每年补助输出方不超过30万元。

(六)承接西安国际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入驻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承接一个项目,连续2年每年给予载体补助2万元。

关于2025年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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