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29
各类科技项目补贴惠企!芜湖市各地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之自主创新篇申报条件流程指南等内容整理如下,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经开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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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新园区建设
政策内容
将优质创新园区纳入“鸠兹科创湾”支持范围,引导园区明确产业定位、提升创新承载能力,对建成运营的园区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按照程序纳入“鸠兹科创湾”管理,符合条件的创新园区。
2.在市级层面组织的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创新园区。
3.申报主体为创新园区的载体单位。
申报流程
1.企业在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各级各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3.通过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支持高端创新资源导入
政策内容
招募“鸠兹科创湾”全球合伙人,面向全球招募高校院所类、产业招引类高水平机构,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其中,高校院所类合伙人每组织一场科技成果路演对接活动(每场可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8个),给予10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引进1家科创企业再给予10万元补助;产业招引类合伙人每引进1家科创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一事一议”。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一)高校院所类:
1.按照程序纳入“鸠兹科创湾”全球合伙人管理,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
2.科技成果路演对接活动可转化科技成果须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引进科创企业须已注册且正常经营,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4.申报主体为“鸠兹科创湾”全球合伙人。
(二)产业招引类:
1.按照程序纳入“鸠兹科创湾”全球合伙人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等主体。
2.引进科创企业须已注册且正常经营,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3.特别重大的项目须符合我市“一事一议”事项要求。
4.申报主体为“鸠兹科创湾”全球合伙人。
申报流程
1.企业在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2.各级各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3.通过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支持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政策内容
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分为市校共建平台、公共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每年开展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市校共建平台前两个考核年度,结合绩效考核分别给子A类、B类、C类合作对象不高于2000万元/年、1500万元/年、1000万元/年运营祥贴;后三个考核年度,每年按其原标准的50%给予运营补贴,同时对其收入的20%给予奖励,A类、B类、C类的奖励资金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年、750万元/年和500万元/年。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公共研发平台按照其研发投入的20%分别给予不高于2000万元、1000万元的奖补。年度“赛马”优胜、优秀的企业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3〕6号)。
申报条件
市发改委负责公共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的论证、报批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市校共建平台的论证、报批工作,市产业创新中心负责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1.关于市校共建平台。芜湖市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同投资建设,并签订合作协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主要包括国外知名院校(QS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中科院科研院所、大型央企集团科研院所及国内知名企业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的(A类);国内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的(B类);拥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学科专业的普通本科院校(C类)。
2.关于公共研发平台。公共研发平台由我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和未来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投资建设,具备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创新需求、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能力。(1)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建设,投资主体或共建单位不少于2家。(2)必须成立相对独立机构,并具有独立场地、设备、人员以及财务核算体系,鼓励以法人实体运行。(3)牵头单位为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在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等。(4)拥有开展研发的仪器设备(包括软件开发工具)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5)近3年,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6)牵头单位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专职人员必须达到100人以上。(7)能够引入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推动研发设施开放、数据共享、技术转化、技术培训、供需对接等上下游合作,能够提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程化技术集成、规模化试生产、小试中试、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可以成为链接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工程化生产与商业化应用的共性技术平台,降低上下游企业研发成本,提升研发效率等。具备引进、孵化产业链科技型企业的能力。(8)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或科技领军人才,具备所在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9)对批准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的牵头企业直接纳入公共研发平台进行管理。
3.关于企业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是企业立足自身发展需求而组建的研发平台,是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科技研发机构,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等活动。(1)依托单位是在芜湖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已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申请建设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2)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软件类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3)企业拥有高水平技术研发人才团队,研发人员数量及占职工总数比例符合以下要求:职工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下的不低于30%,其中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学历及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职工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含500人)的不低于20%,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学历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2人;职工人数500人以上的不少于10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学历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5)企业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国内同类行业位于前列,且具有工程化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条件;具备引进、孵化产业链科技型企业的能力。(5)牵头组建公共研发平台的企业不得再申报企业研发平台。
申报流程
(1)市产业创新中心发布年度绩效考核通知;(2)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文本向所辖载体单位提交绩效考核申报材料;(3)载体单位对申报材料及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后,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函报送至市产业创新中心;(4)市产创中心根据载体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市级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情况报告,报市科技局;(5)市科技局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和“赛马”情况,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产业创新中心形成奖励建议,经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6)市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创新平台
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展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类别(一):新认定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奖励
申报主体经有关部委认定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类别(二):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
1.经科技部、省科技厅认定的有效期内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新型研发机构、省院士工作站、省企业研发中心和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2.申报主体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
申报流程
1.企业在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2.各级各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3.通过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政策内容
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揭榜”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根据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运营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助。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类别(一):高校院所和企业“揭榜”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1.经市科技局认定,申报主体“揭榜”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2.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开发等服务的概念验证中心。
3.依托具有行业优势和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中试服务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4.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类别(二):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运营补助
1.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2.年度服务性收入主要包括提供概念验证(中试)服务的专家、场地、设备的实际支出费用。
3.为服务对象申报政府奖补资金项目的服务金额、承接各级财政资金支付的服务金额,不纳入年度服务性收入。
申报流程
1.企业在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2.各级各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3.通过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实施“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
政策内容
瞄准首位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势细分领域,实施若干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按照每个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研发内容。聚焦重点产业及其细分领域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替代进口关键产品,产业拉动性强的关键基础件、重要材料及重大工艺,重大场景示范应用新产品新技术,通过技术攻关显著提升全市产业整体创新效能和推动全市社会民生发展。
(3)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科技人员。如为申报单位外人员,应有聘用证明。
(4)研发投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难题攻关项目,研发投入须不少于500万元,其中对农业及重大民生技术项目研发投入可不少于300万元。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照《关于征集2024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要求,填写《2024年度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类别项目需求征集表》报各归口管理单位;(2)各归口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3)市科技局组织对项目需求开展遴选、指南编制发布等工作;(4)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5)市科技局组织重大科技项目论证;(6)论证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后正式立项。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支持产学研合作
政策内容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达成的产学研合作,按实际支付合作经费的3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申报单位与高校院所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已支付合作经费。
(3)其他必要条件。
申报流程
(1)企业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通知报送相关资料至归口管理单位;(2)归口管理单位初审后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4)对审核通过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立项支持;(5)市科技局按实际支付合作经费的30%、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标准拨付资金。
支持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
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国家、省科技部门相关要求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部分市与县(含无为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2:8比例承担、市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4:6比例承担。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企业申报的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国家或省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市级政府进行项目资金配套补助。
(2)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资金已完成拨付。
申报流程
市科技局每年上半年集中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开展资金配套工作,企业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提交资金配套申请。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实施市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
政策内容
瞄准首位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势细分领域,聚焦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实施市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示范效果、复制推广性、项目规模等,按照项目合同金额30%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已由市级场景应用研发项目立项支持。
(3)申报项目须具有真实有效的项目合同及资金发票等其他必要证明文件。
(4)其他必要条件。
申报流程
(1)企业根据芜湖市产创中心发布的场景清单的通知报送场景申请;(2)芜湖市产创中心对场景审核并予以发布;(3)对纳入清单的场景,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场景应用研发项目立项支持;(4)对立项的项目,再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示范效果、复制推广性、项目规模等情况,组织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申报和评审;(5)经评审立项的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合同金额30%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举办全球性创新创业大赛
政策内容
鼓励在芜举办全球性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大赛吸引企业数量、参赛项目技术先进性、参赛项目落地转化率等指标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20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学会)、社会组织(群团)、企业等单位。申报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有国际赛事组织专业能力、办赛经验和项目落地转化服务能力。
2.申报单位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兼)职财会人员;账目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积极配合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3.申报的赛事为经市大型活动审核组审批同意在我市举办的延续类全球性大赛,大赛需设海外赛区两个以上,决赛设在芜湖,获奖项目在芜落地不低于50%。
4.办赛补助资金按照“先办赛,后补贴”的原则审核拨付。市大型活动审核组按大赛吸引企业数量、参赛项目技术先进性、参赛项目落地转化率等确定补助比例,原则上第一年(届)财政补助不高于大赛整体经费的80%,以后每年(届)补助比例递减5%,直至补助比例不高于50%。
5.大赛整体经费包括:场地和设备租赁、耗材购置、赛场布置及改造、设备运输,聘请专家、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工作牌、奖杯、奖牌、证书的制作,获奖选手奖金,赛事宣传等与赛事相关的其他开支。
办赛补助资金用于劳务费、差旅费支出的标准应当符合我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申报流程
1.大赛主办单位于当年三季度前向市科技局提交次年拟举办的大赛方案。方案应包括举办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预期成效;活动的背景目的、举办机构、来宾层次、主要内容、实施节点;活动经费预算、资金筹集方式、财政补助与自筹资金比例等。主办单位应同步提交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确定科学、准确的绩效目标和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对连续举办的活动,应对往届举办的效果、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客观评估。
2.大赛主办单位应在大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提交办赛补助资金申请、赛事批文或授权协议书、办赛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赛项基本情况、竞赛工作亮点和实际工作成效及佐证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经费审计报告、办赛实际开支明细表及办赛实际开支的佐证材料,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补助
政策内容
对于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创新主体,每家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2024年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企业
申报前通过验收
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国家专利金奖奖励
政策内容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2024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国家专利银奖奖励
政策内容
对获得国家专利银奖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2024年获得国家专利银奖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省专利金奖奖励
政策内容
对获得省专利金奖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2024年获得省专利金奖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补助
政策内容
对企事业单位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3000万元以上并按期归还的,按商标、专利评估费和贷款利息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根据每年资金预算,按融资金额从高到低择优补助,省市县不重复奖补);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企事业单位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3000万元以上
(2)企事业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按期归还
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奖励
政策内容
新认定的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2024年获得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认定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奖励
政策内容
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2024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认定的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奖励
政策内容
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2024年获得省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认定的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支持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政策内容
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协会(组织),每家给与3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协会(组织)申报的产品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申报流程
实行免申即享。
对新获得市级及以上层级政府质量奖的
政策内容
对新获得市级及以上层级政府质量奖的,奖补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芜政〔2022〕85号)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2.《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芜政〔2022〕85号)
申报条件
新获得市级及以上层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对新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
政策内容
对新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新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对新获得“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
政策内容
对新获得“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新获得“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
政策内容
对2024年主导完成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在芜湖市注册、正常经营并纳税的符合申报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4年主导完成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文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初验,同意后报市财政局;
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后下拨奖补资金;
(5)奖补资金兑付。
鼓励建筑业企业建设优质工程
政策内容
对主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给予100万元奖补;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给予50万元奖补;获得“黄山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的,给予20万元奖补。对独立完成并被审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对工程获奖情况约定相关奖励的,不重复享受上述支持政策。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且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2)企业主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之一或“黄山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企业独立完成的工法被审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亦可。上述奖项需提供主管部门的奖项公告、决定文件、编号、官网截图和相应奖项证书。
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文本,向注册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2)注册地住建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文报市住建局;(3)市住建局根据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市住建局党委会议审定后会同市财政局下拨奖补资金。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鼓励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
政策内容
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给予100万元奖补;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给予2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且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2)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施工总承包一级。需提供主管部门的资质升级、增项公告及相应资质证书。
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文本,向注册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2)注册地住建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文报市住建局;(3)市住建局根据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市住建局党委会议审定后会同市财政局下拨奖补资金。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内容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奖补,超过100亿元部分每50亿元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
申报条件
(1)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且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2)企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亿元或50亿元、100亿元。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
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文本,向注册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2)注册地住建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文报市住建局;(3)市住建局根据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市住建局党委会议审定后会同市财政局下拨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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