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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四川川中北蚕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方向和重点、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

2024/11/12

南充市四川川中北蚕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方向和重点、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等内容整理如下,南充市各地企业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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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其中,改造提升实训基地、蚕桑品种繁育推广项目为1年),时间自2024年8月起,至2027年8月止。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改造提升实训基地。重点支持改造提升现有实训基地,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推广普及蚕桑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蚕桑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二)选育新蚕品种。重点支持选育具有蚕茧单产高、茧层率高、茧丝长、抗病性强等优良性状的新蚕品种,同步改造提升蚕品种选育设施装备,提高新蚕品种选育能力。

(三)选育新桑品种。重点支持选育具有树型直立、抗病性强,桑叶早熟、中晚熟、老化慢,亩桑产叶量高、桑叶质量好等优良性状的新桑品种,同步改造提升桑品种选育设施装备,提高新桑品种选育能力。

(四)繁育推广优质蚕桑品种。重点支持提升蚕种繁育设施设备,建设蚕桑良繁基地,开展品性优良蚕品种的繁育、试验示范及推广,提高优质蚕种保供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科学整合各方力量,组建项目推进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工作统筹。各申报单位要立足自身优势,合理确定项目申报方向。要围绕所申报的具体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对项目的可行性开展充分研究论证,形成切实可行的项目申报书。

(三)强化风险防控。各实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织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项目监管制度,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不得下拨,不得列支一般性支出,不得计提管理费、绩效津贴。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开展项目督促指导。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1月18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超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