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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宝鸡市“食安陕西”品牌评价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2024/11/13

需先入“食安陕西”品牌建设联盟!宝鸡市“食安陕西”品牌评价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宝鸡市“食安陕西”品牌申报免费咨询(代办):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评价范围

  “食安陕西”品牌评价范围为联盟成员单位,即: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检测机构。

二、组织实施

  “食安陕西”品牌建设联盟秘书处负责“食安陕西”品牌评价申报、受理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依据《“食安陕西”品牌评价管理办法》及“食安陕西”品牌评价细则进行评价。

三、申报条件

  (一)食品生产企业

  1.在宝鸡市境内注册,初次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时间在三年及以上;

  2.采用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3.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平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

  5.近三年未发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餐饮服务企业

  1.在宝鸡市境内注册,初次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时间在三年及以上;

  2.采用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3.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平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

  5.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 75座以上;

  6.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 A 级水平;

  7.近三年未发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检测机构

  1.在宝鸡市境内注册,取得CMA资质的时间在三年以上;

  2.采用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3.近三年平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

  4.实验室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5.近三年未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四、申报流程

  1.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各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检测机构进行申报。申报表经属地推荐单位预审后,统一报送“食安陕西”品牌建设联盟秘书处。

  2.资格审查

  联盟秘书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依照“食安陕西”品牌评价细则,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验证和现场审查。

  4.公示公告

  入围“食安陕西”品牌的企业,经联盟理事会审议后报请省局审核,向社会公示公告评审结果。

  5.宣传推广

  通过中、省主流媒体向社会宣传推广。

关于陕西省“食安陕西”品牌评价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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