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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奖励补贴及要求细则

2024/11/15

成都青羊区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奖励补贴及要求细则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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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关于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我区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我区制造业、金融业、文旅业、商务商贸业、建筑业等产业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引育

第一条 支持高能级数字经济企业落户。支持落户我区的高能级数字经济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相关落地政策,有效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支撑产业建圈强链。

第二条 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专精发展。对数字经济领域首次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的四川省瞪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为“工业软件优秀产品”、首次入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名单”等数字经济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项目

第三条 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聚焦制造、商务商贸等领域,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商贸供应链服务平台等,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解决方案等,降低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一)对新获得国家、省级认定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企业,按省级实际到位奖补金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对新获得成都市认定为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的企业,按市级实际到位奖补金额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三)对新获得成都市认定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按市级实际到位奖补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四)对新获得区级认定为商贸供应链服务平台(具有研发、策划设计、集中采购、物流分拨、终端管理、金融服务、营销管理等两个及以上功能)且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平台实际建设投入(含改造升级)的2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平台建设及改造投入包括硬件设施及软件开发投入等费用。

第四条 支持建设产业数字化项目。支持企业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在制造、金融、商务商贸、人力资源等领域建设数字化项目。

(一)对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投入超过100万元且年度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经评定,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主体最高50万元补助。对工业企业实施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软件、智能化集成等投入纳入支持范围。前述两项补助不重复享受。

(二)对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投入超过100万元且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企业或机构,经评定,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主体最高100万元补贴。

(三)对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投入超过100万元且年度营收500万元以上的商务商贸企业,经评定,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主体最高100万元补贴。

(四)对自主投资建设人力资源数字化项目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50家(含)以上,且企业年度营收50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企业,按照该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主体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三、支持提供数字化服务

第五条 支持通用型数字化平台输出服务。支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据服务平台、数字化开源社区等开放共享技术、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中台等资源,推动基础软件、通用软件、算法开源和数字技术产品、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整合封装,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对获得省、市认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据服务平台、数字化开源社区,每年按市级实际到位运营补助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第六条 支持专业型数字化平台开放服务。支持商贸供应链服务平台等产业数字化平台,在商务商贸等领域开展咨询、研发设计、运营等对外服务。对上年平台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按平台服务收入的10%,给予平台运营方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四、支持企业用数赋能

第七条 鼓励企业购买数字化平台的服务。鼓励企业与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据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区级认定的商贸供应链服务平台等进行合作,购买平台的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数字化产品、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服务。对上年购买上述平台的服务费总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年度购买服务费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第八条 支持企业上云用数。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向云平台迁移,根据上云成效评定星级,对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上云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10万、3万奖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使用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算力资源,对获得市级“算力券”支持的单位,按实际获得市级“算力券”金额的30%给予补贴。

五、大力营造数字化转型生态

第九条 支持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鼓励数字经济重点龙头企业或专业机构牵头打造可拎包入住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引导数字经济细分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带动力的企业或机构入驻并落地园区。对办公面积超过10000平米、企业入住率超过80%、年度营收总规模超过5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园,经评审,给予牵头打造的重点龙头企业或专业机构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十条 支持引培数字化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人才,按照“青睐工程”“领航计划”“金英计划”“文荟计划”“菁商计划”,享受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一系列综合支持。鼓励企业设置首席数据官,鼓励打造数字化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申报认定见习基地并给予见习补贴。

六、附则

(一)申报本政策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原则上均应在青羊区且稳定经营,同时依法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除政策条款中明确指出外,支持对象均包含新办企业和存量企业。

(二)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本政策与青羊区现行政策所涉及的奖励、补贴等扶持,企业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申报,不可重复享

受。各产业牵头部门可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数字赋能相关产业的专项政策,各专项政策可根据行业实际优化细化支持条件和适当提高支持标准,同类性质政策企业可就高不就低选择申报,不可叠加享受。

(三)本政策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牵头制定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并负责解释。

(四)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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