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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批时间!湖南湘江新区农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申报条件材料解读

2024/12/11

第十八批时间将到12月13日截止!湖南湘江新区农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申报条件材料解读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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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湘江新区农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申报支持范围

重点扶持种植业、养殖业、休闲产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湖南湘江新区农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申报条件

1. 在本地区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农村经营合作组织或农业经济实体。

2. 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产业特色鲜明,重视科技创新,在当地具有较好影响力、带动力。

3. 有明确的技术需求,稳定、长期的科技示范场地,并能为科技特派员提供食宿、办公、试验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4. 能积极做好技术开发和产学研合作,每年承接特派员引进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2项以上、有效推广示范1项以上,配合科技特派员做好科学普及,每年组织技术培训2次以上,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农户等100人次以上。

5. 鼓励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等形式,与特派员建立利益共同体,有意向开展长期合作。

6. 按照“一派一年,择优支持”的原则,同一单位作为派驻单位不超过3年。

三、派驻单位申报材料

1. 《长沙市第十八批农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申报表》(附件1);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其他佐证资料(如申报单位所获荣誉、土地流转合同、给付租金明细等);

4.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其他说明

1. 请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对各申报单位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

2. 各申报单位于12月13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高新处6楼603办公室。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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