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2024年安庆市高企认定奖励及申报有关要求

2022/8/4

安庆市的小伙伴还在找怎么认定高企和认定高企的奖励了吗,这里小编已经为你整理了安庆市各区县的奖励以及申报有关要求哦,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你解答!

免费高企认定专人解答:18856061476(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专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技术转移、创业孵化、融资上市等技术服务,具体如:专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评价、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技术成果交易、“科创板”挂牌等。公司服务范围涵盖机械、电子、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

安庆市高企认定奖励

1、安庆市:对当年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环节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从市外整体引进到本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

2、宜秀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3、宿松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

4、岳西县:支持高新企业。对连续2次以上(含2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除市要求县财政负担部分外,县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省、市无奖励标准的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10万元。

5、太湖县:

①对初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政策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当年通过认定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市政策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万元奖励。

②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增幅达3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6、望江县: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每户给予奖励5万元;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每户给予奖励1万元。对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每户给予奖励2万元。

7、怀宁县:对当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县外整体引进并在我县注册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首次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增幅超过15%(含)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幅超过15%(含)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上缴税收每增长1个百分点,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规定险种科技保险,县财政按保费支出30%比例给予补助。对当年度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县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度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县财政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助。

8、潜山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增计划,加大在规划设计、勘祭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平台等技术服务型企业和省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中筛选培育力度,鼓励引进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构建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引导人才、服务、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通过认定、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规定险种科技保险,按保费实际支出30%比例给予补助。

9、迎江区: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市外整体引进到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由区科技局牵头,按年兑现)对当年高新产业产值增幅达到25%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层1万元一次性奖励。

10、大观区。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申报通过市级向上推荐的,给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3万元。

11、经开区。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且增幅超过20%,税收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

都看到这里了,点个赞,加个关注呗,为你带来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