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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第二批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增加多个受理点位

2022/9/8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受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将就2022年第二批高企认定,在成都高新区新增申报材料受理点位,并实行分批分流办理。

成都高新区企业递交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请选择以下服务点位办理。

成都市有5个市、12个区和3个县。成都市辖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双流、郫都、新津12个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5个县级市,金堂、大邑、蒲江3个县。今天小编为您带来成都市高企奖补政策,小编尽力收集所有四川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及其他惠企政策,点个关注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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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受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将就2024年第二批高企认定,在成都高新区新增申报材料受理点位,并实行分批分流办理。

成都高新区企业递交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请选择以下服务点位办理。

 

(一)主要受理点

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

地址: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3楼

时间:8月1日-9月15日(工作日9:00-17:00)

电话:028-61106806、61106800

 

(二)辅助受理点

1. 成都高新企业服务工作站桂溪·盈创中心站

地址:锦城大道539号A座2层

时间:8月15日-9月15日(工作日9:00-17:00)

电话:028-85101006

 

2. 成都高新企业服务工作站石羊区域中心站

地址: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楼

时间:8月15日-9月15日(工作日9:00-17:00)

电话:028-87710082-7011

 

3. 高新西区政务中心22号窗口

地址:天目路2号

时间:9月5日-9月15日(工作日9:00-17:00)

 

其他区(市)县企业受理点位

其他区(市)县企业递交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请到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点位办理。

 

(一)受理地点

高新区科园二路1号A座104B室

 

(二)受理时间:8月1日-9月15日

企业先进行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

 


高企申报的奖励:

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文件依据:关于《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第三点第三条

 

一、成都市高企申报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支持对象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

(一)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自企业注册成立起,第一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曾经被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再次提交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二)2019年(含)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三)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四)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二、成都市高企申报奖补

(一)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二)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对外地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后,经重新认定通过的,按照本办法给予奖补。

三、成都市高企申报流程

(一)市科技局每年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指南,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申请单位登录“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进入《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经审核后获得资助申报资格。

(三)获得申报资格的单位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上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研发投入情况及证明材料;

(4)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单位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后,提交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科技局。

(五)市科技局受理资助申报后,审核并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报市财政局,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2号)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六)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的经费拨付。

2024年成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在成都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成立满365天);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成都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详情: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究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延长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有5年延长至10年。

4、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

以企业上年度基础研究实际支出为基数(不含财政投入),给予4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