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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自然科学基金湘潭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小贴士(条件、方向、程序)

2022/10/18

2023 年度自然科学基金湘潭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或电话(18715034835)咨询:

一、资助原则

1. 本指南是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统筹规划,结合湘潭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的。

2.湘潭市联合基金面向已经和即将与湘潭市企业开展合作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科研人员,项目不分类别。

3.湘潭市联合基金以解决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二、主要的资助方向

1.智能装备制造

围绕高效节能电机、物料输送高端成套装备、智能港口装卸设备、海洋勘探与开发辅助装备、海洋矿产资源和天然气水合物等探采装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热利用、光伏发电、热发电装备、核能装备、生物质能装备、智能电

网及配电,新能源储能及并网装备、矿山开采、选冶、运输及安全装备、工业、服务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和控制系统、军民融合技术及装备、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其他智能制造装备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汽车及零部件

围绕汽车整车设计与制造、汽车动力及传动系统、汽车控制与安全装置、汽车关键零部件、车载及充电装置、汽车试验、测试、检测技术及装置、汽车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特种车辆设计与制造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3.食品与医药

围绕肉禽精深加工、粮油及特色食品加工、现代农业机械产品、创新药物、现代中医药、生物制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医疗器械、医疗物资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4.电子信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

围绕软件研发、微电子技术与产品、通信技术与产品、广播影视技术与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智能交通技术与产品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5. 精品钢材及新材料围绕精品钢材及深加工、高性能铁基、铝基金属材料、

新型复合材料、新型储能材料、非晶功能材料、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新型颜料与涂料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6.人工智能及传感器

围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机器人零部件、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3D 打印技术的激光快速成型设备、快速模具设备、传感器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有关事项

1.湘潭市联合基金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项目申请一次。项目申请人须与湘潭市内企业合作并充分沟通、准确选题,并在项目申报时出具产学研合作协议原件,项目依托单位须确保湘潭市联合基金经费专款专用。

2.项目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经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后,推荐至省基金办。

四、支持标准

1、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市州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和当地企业合作,吸引和凝聚全省乃至全国优秀科技人员,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 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5 万元/项或者 10 万元/项。

、申请者的条件

(一)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者为外籍,须与省内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自请裁上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自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6.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二)联合基金项目自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面上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 58 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 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女性未满 37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者为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部门(省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教育厅认可的高职高专院校。

4.部门(省卫健委)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三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

5.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药监系统内各单位、省内药械化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药械化企业。

6.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各级技术机构。

7.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内自然资源系统各级技术机构。

六、申报时间

1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6:00,项目汇总表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依托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时,还需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