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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互联网补助政策!六安市工业互联网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奖励补贴
2022/11/3
六安市工业互联网政策资金项目奖补奖补支持市级“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在3A级(含)以上的企业4个项目,关于各项目申报的条件及补助标准,有不明白的可以和小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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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工业互联网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六安市本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基本材料
1. 县区经信部门审核推荐文件、承诺书(附件1)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
2.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附件3);
3.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4),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申报省市各类政策时提供过虚假资料的;
4.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企业已获得国家、省市级奖补的同一类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申报度工业互联网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三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1)“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
(2)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
(3)工业企业上云试点示范;
3.重点支持规上制造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制造业企业。
二、六安市工业互联网政策资金项目申报重点领域
(一)支持市级“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
1.申报项目支持方向
(1)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于5G网络技术的制造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加强工业互联网企业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的网络安全管理示范。
(2)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在农业、旅游、教育、医疗、供电等非工业领域开展5G+智慧应用场景建设的应用企业。
2.申报条件
(1)“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单位为应用企业,且“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在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的工业互联网改造的软硬件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其中硬件包括关键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新增智能应用设备、覆盖厂区内5G网络新建及改造等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比照“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相关标准进行择优奖补。
(2)项目须满足《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项目要素条件》(附件5),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行业推广价值,且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企业须在羚羊()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并开展工业互联网线上诊断。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附件6,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应用项目方案简介、代表性及推广价值、应用情况及效果、实际应用案例等)。
(2)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的工业互联网改造投入的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资金投入材料、专利/着作权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申请报告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4.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方式,对新认定的市级“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示范项目,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级“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择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
1.申报条件
对在我市注册公司、年度(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服务本地企业8家(含)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商,帮助我市企业具体实施上云上平台、智能制造等项目的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商、应用软件开发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信息安全服务商。
2. 申报材料
(1)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奖补资金申报书(附件7);
(2)平台年度服务合同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入账凭证等)复印件。
3. 支持方式
根据平台服务商经营状况、服务企业数量、提升企业综合效益(减人降本、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等情况,按照服务收入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1)上云时间。在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内,实际产生上云支出的,可申请上云企业评定。
(2) 上云形式。上云企业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也可通过采购自建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上云上平台,上云业务符合《企业上云内容清单》(附件8)要求,对照《星级上云评定标准》(附件9),上云评定等级在4星级(含)以上。
2.申报材料
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书(附件10)。
3.支持方式
对4星级(含)上云企业在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内,按实际产生的关键软硬件服务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
(四)奖补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在3A级(含)以上的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已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证书,评估等级在3A(含)级以上,并且在当年申报截止日前证书有效。
2.申报材料
(1)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相关证书。
(2)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通过评估实现收入、利税等提升情况;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分析、企业新型能力识别和打造的方法与路径、企业借助外部力量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或帮助情况;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的主要成效、以新型能力建设推动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等。
(3)企业数字化服务采购合同及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
3.支持方式
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评估等级在3A级(含)以上的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