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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3年芜湖市科技类公司政策补贴汇编(附各类扶持政策奖补)

2022/11/4

关于芜湖市科技类公司可以申报哪些政策呢?做了如下列举我们一起来看下(芜湖 镜湖区 弋江区 鸠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南陵县无为县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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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高企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对列入市“瞪羚”培育企业,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以上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对市研发支出和研发支出强度“研发双50强企业”分别给予前10名各50万元、后40名各30万元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研发。

2、鼓励企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支持企业、高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单独或联合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国家、省拨款额2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单位,给予项目研发投入不超过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3、面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每年发放最高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用于补助企业或团队按规定购买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科技服务。实施雏鹰培育计划,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和当年毕业企业,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100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创新创业资助,用于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4、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且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和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实质参与研发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领导职务科研人员,可按实际贡献享受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分配办法和内部激励机制。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可以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以产权形式激发职务发明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动力。

5、优化支持方式,对经认定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采用出资参股或债权投入等方式按ABCD四类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5年内成功上市,或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可最高奖励团队成员100%的扶持资金。上市奖励与市级其他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对获得省、市、县市区开发区重点扶持且完成工商注册企业正常运转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本级财政给予每个团队不超过3名核心成员购买健康意外险保费1:1补助,每人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6、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按照国家奖励资金1:1给予奖励。对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的个人和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项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按照省奖励资金1:1给予奖励。以上奖金奖励一线科研人员不少于30%。

7、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对 2021 年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考核优秀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免申即享”,一季度拨付到企。对进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及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的在孵企业,给予租金资助,租用孵化器场地在 200 平方米以内的,按其实际支付租金的 100%给予资助,超出部分按50%给予资助。

8、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自市、县(市)区、开发区扶持资金首笔款项拨付之日起60个月内(含60个月)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成功上市(以正式发行之日为准),扶持资金所形成权益的70%奖励给科技团队成员,每延迟12个月(不足12个月按12个月计算)上市奖励比例减少20%;5年内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形成权益的30%,后续实现转板上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仍按照上市的奖励政策兑现。采用债权投入扶持的,剩余扶持资金退回国库。

9、自市、县(市)区、开发区扶持资金首笔款项拨付之日起的连续5个会计年度(含扶持资金增资协议签署年度),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及企业代扣代缴税)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奖励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形成权益的30%,每多完成的实缴税金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20%,增加10%奖励,最高奖励70%。采用债权投入扶持的,剩余扶持资金退回国库

10、支持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建设,助力现代化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业体系构建,对基地内当年新建投资额达到2500万元的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业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给予建设企业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分步实施行业发展科技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企业自动分拣设备更新配置,对当年新增自动分拣设备的邮政快递企业,给予设备购置款20%且不高于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市政府整治要求,对邮政快递末端投递申动三轮车统一标识标牌、安装北斗定位系统、设备安全头盔等,对按要求完成规范提升的企业,按照每辆电动三轮车500元标准给予补助(此工作由市邮政管理局统一招标后,委托第三方公司实施);实施行业基层"筑安工程",推动快递末端网点安防信息化建设,对基层农村新建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安装摄像头、配备消防器材等安防设备的企业,按照每个网点2500元标准予以补贴。以上政策由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资金池予以保障

诸如此类,实在数不过来了!但是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具体可以申报的项目也还有所不同,具体可以联系卧涛小编为您公司规划可申报的企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