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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2023年合肥市建筑业补贴政策(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2022/11/8

近期多人询问,来解答一下吧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申报申请的时间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合肥市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的企业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如果你你错过了该项目,也可以看看请其他建筑行业补贴政策哦!(详情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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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申报依据

此次申报条款为《若干政策》第六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依托市融资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小微企业,按当年发生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重要提示:2021年度依托合肥市综合融资服务平台获得银行放款,发生贷款利息为2023年10月31日前。
二、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符合政策规定的兑现条件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申报截止当天查询“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的建筑业小微企业。

重要提示: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建筑业企业“小型”、“微型”划分标准。

三、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申报企业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

2.纸质材料(3份,其中县区留存1份、市局2份)装订成册(封面见附件5),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其中,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单独另附一份,申报单位盖章不装订。

3.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审核。11月8日之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县(市)区、开发区2023年度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初审意见表(附件6)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阜南路51号403室)。

重要提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

五、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申报材料

1.合肥市建筑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贷款利息结算清单(附件2);

3.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附件3);

4.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4);

5.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款凭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

六、合肥市建筑业产业政策资金审核程序

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后,经过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由市城乡建设局在政策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复审工作,联合审核小组按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或《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核通过后,由市城乡建设局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财政安排资金。


建筑业发展政策“事后奖补”奖励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符合政策规定的兑现条件且无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

2.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3.企业按照要求在系统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城乡建设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权限审核材料。

(二)线下流程

1.各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将拟申报的“事后奖补”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送企业属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汇总,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和申报材料在3月11日前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51号403室)。

3.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鼓励加快升规入统

政策条款:对2021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2.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详见附件2-1);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入统当年统计报表(提供统计部门一套表系统中的生产表和财务表);

5.2021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二)激励企业扩大规模

政策条款:对2021年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分档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2.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详见附件2-2);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经审计的近五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

6.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近五年统计报表(提供统计部门一套表系统中的生产表和财务表);

8.2021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五、审核程序

企业将“事后奖补”项目申报资料提交后,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然后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合肥建设网、《合肥日报》或《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核通过后,由市城乡建设局上报市政府审批。

六、奖励原则

当年度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申报企业(或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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