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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在政务服务网上注册,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省属企业直接提出申请。
3、省经信厅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的在省经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经信厅下发批文。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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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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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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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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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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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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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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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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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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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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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中心经信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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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的,打印受理通知书并加盖专用印章,如有并注明特殊程序环节名称和具体时限;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加盖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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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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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个工作日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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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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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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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设定依据采取网上审查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处务会研究,对材料齐全的项目,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并提出具体的认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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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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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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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力/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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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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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设定依据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具体的认定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省经信委网站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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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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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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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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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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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人根据审查人及相关特殊程序后得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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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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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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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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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中心经信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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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容规范、准确无误;引用法律、法规条款应正确;规定位置加盖公章等内容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并办理正式文件和相关证照。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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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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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工作日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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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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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中心经信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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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等方式)及时送达。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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