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0万奖励!2023年成都市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材料时间及流程

2022/12/14

成都市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看过来,2023年度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领军企业申报开始了,有很多奖励补助哦,不看你可就亏大了。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信息,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有需求符合条件想申报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免费解疑答惑,速度哦。

十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056050332(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成都市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申报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3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具备扎实的质量工作基础,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理念、制度、模式、方法先进,形成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

(三)创新能力较强,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突出,质量竞争力优势明显;

(四)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贡献,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服务、质量等指标位居区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知识产权权属稳定,不存在权属纠纷、被控侵权纠纷等情况,没有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的重大投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成都市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及流程

第十二条 发布通知。评审办发出申报通知,并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等政府公众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组织申报。申报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自愿原则组织本行业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进行申报。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成都市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申报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如实填写完整;

(二)自我概述(简介)。字数在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要求进行概述;

(三)自我评价报告。申报组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开展、学习改进、整合和实施结果五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可使用图表,字数限30000字以内;

(四)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五)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申报组织应提供自身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本组织近3年的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

以上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书面材料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

第十五条 申报渠道。申报组织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组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形成初审意见报评审办。

第十六条 形式审查。评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内容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主体资格、手续、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正式形成区长质量奖受理名单。

第十七条 材料评审。评审机构根据受理情况,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组成若干个评审专家组,按照独立评审与合议评审相结合原则,对照标准开展材料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八条 现场评审。评审机构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参加材料评审的专家除外),组成若干个评审专家组,对照评审标准,开展现场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九条 综合评价。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材料评审分占30%,现场评审分占70%。评审总得分500分以上的,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汇总形成区长质量奖入围组织名单。

第二十条 建议名单。评审办向市场和质量监管、环保、安监、统计、税务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核实区长质量奖入围组织合法生产经营情况,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结果,并结合各行业树立标杆的需要,提出报请评委会审议的区长质量奖和提名奖建议名单。

第二十一条 名单审议。评委会审议区长质量奖和提名奖建议名单,确定区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拟奖组织名单。

第二十二条 社会公示。评审办通过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等方式对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限为10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审批表彰。公示通过的拟获奖组织名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发文予以公布并组织表彰授奖活动。

第二十四条 社会公布。获奖组织名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公众信息网、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三、成都市区长质量奖申报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五条 区政府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组织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再次获奖的组织,只颁发奖杯和证书,不授予奖金,不占当年授奖名额。

第二十六条 区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奖金、评审管理费用按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经费管理接受财政、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

 

 

如果你对申报不清楚或者没把握以及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加紧时间联系我哦,免费询问。都看到这了不给小编一个点赞加关注吗,你的支持就是小编不断更新咨询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