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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公告申报条件流程及时间

2022/12/15

四川省的小伙伴抓紧时间看过来,四川省2023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公告申报开始了,想要了解的企业请仔细研读。按照《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资阳市、宜宾市、南充市、达州市、雅安市、广安市、巴中市、眉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符合条件想申报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免费解疑答惑,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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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由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初核并就拟上报企业自20226月以来是否有重大违反国家法规法律、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正式行文于8月20日前报送我厅(轻工纺织处),转报文件中应明确说明是否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我厅将在各地初审的基础上,按照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等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现场查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加强管理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做好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加快转型升级。同时,请组织区域内所有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对照规范条件填写《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各地汇总后于8月20日前同步将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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