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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批申报!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奖励补贴、申报程序汇总!

2023/3/13

2023年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备案申报开始了,2023年有两次申报机会。第一次申报已经开始了哦,先来了解一下申报的条件、程序以及奖励补贴标准,对于该项目有意向申报的欢迎随时联系沟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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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管理办法》(武科规〔2022〕4号),现将2023年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时间及奖励补贴政策

采取网上申报,常年受理。

本年度备案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支持中试平台承担科技研发任务和在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登记,享受科技创新券政策。

对参加绩效评价且等次为优秀的中试平台,给予运行经费奖补,并优先推荐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

对面向我市重点产业、纳入市级重点布局建设且注册为独立法人单位的重大产业化中试平台,依据市人民政府相关政策给予经费资助。

分类给予政策支持。对纳入市级备案管理的中试平台,根据资金投入和建设水平进行分类培育和支持。支持中试平台承担科技研发任务和享受科技创新券政策;对参加绩效评价且等次为优秀的中试平台,给予运行经费奖补;对纳入市级重点布局建设的重大产业化中试平台,给予经费资助。

(2)奖励补贴内容

1.对纳入市级备案管理、对外开放的中试平台,给予创新券支持。

2.对绩效考核优秀的中试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3.对在各区落地的重点建设中试平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

4.优先支持基于中试平台实施的院士专家重点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3)增强高校院所技术成果供给

一是实施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少于20万元

(4)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围绕“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我市支柱产业领域中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5)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支持组成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对制约我市行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6)鼓励企业承接转化技术成果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在汉就地转化,企业上年度委托开发和受让技术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予以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

(7)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是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交通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8)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独立或者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对已在相关区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经所在区推荐,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市、区各承担50%。鼓励支持中试平台(基地)开放共享,对纳入市级备案管理的中试平台(基地),经定期考核其开放服务情况,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中试平台备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中试基础条件。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用于中试服务的仪器设备原值和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100平方米。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

2.具有核心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从事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外聘人员不超过30%)。制定有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具备提供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研究、工艺设计能力。

3.具备规范的管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营规范,有对外服务的激励机制、合理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的服务流程,上年度对外开展中试服务原则上不少于3次或服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产学研合作机制稳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备案申报日期前三年内,中试平台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有,应完成信用修复。中试平台近一年未发生被区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追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网上系统。登录武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以项目负责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信息。点击“项目申报”版块,选择“认定(备案)项目—武汉市中试平台”,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分别制成PDF格式,按照材料目录对应上传,单个材料容量不超过50M。

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包括:

(1)中试平台成立(设立)的证明材料;

(2)中试平台组织机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主要管理制度和产学研合作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3)近两年对外开展中试服务的证明材料;

(4)基础条件、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用于中试的仪器设备发票、中试场地面积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证明等)。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至项目申报单位。

5.单位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在“未推荐项目”版块选择项目,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完成。

(二)考察推荐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申请备案的中试平台进行审查(包括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现场考察,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并在网上进行推荐,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7日集中向市科技局推荐一次。

四、注意事项

(一)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所属区域内中试平台的备案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考察,并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在网上报送中试平台备案推荐名单。本年度备案集中推荐时间为两次,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5月26日和2023年10月25日。

(二)中试平台依托单位在中试平台申报备案、绩效评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社会信用失信行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