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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六安技术改造示范申报条件、流程及奖励补贴

2023/6/8

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奖励补贴如何?六安技术改造示范申报条件、流程有哪些?小编整理了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奖励内容,也整理了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的详细内容,想要申报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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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奖励补贴:

1.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改示范项目,每个奖励 50 万元

2.对列入"市技改项目库"的项目,凡上年度(2020 年)设备投资额达到200 万元以上的∶ 其中属于我市首位产业装备制造业的,按设备投资额 12%给予一次性奖励; 属于我市其它主导产业的,按设备投资额 10%给予奖励;属于其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按设备投资额 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金安区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补贴:

1、对当年技改设备投资100万元—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投资额5%、8%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新引进企业的生产设备投资(含重组、收购),已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本办法相关规定;未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可在招商引资政策与本办法之间选择一种兑现奖励。

2、 对获得省、市级技术改造类资金支持的企业,除享受市级政策规定的补助资金外,园区再给予所获补助资金20%的资金配套补助,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鼓励产学研用结合。企业当年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共建技术中心、实验室、研究院等,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裕安区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补贴:

1、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当年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100万元(含)至500万元、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投资额8%、9%、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设备投资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当年新增标准化生产厂房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元标准予以补助。新增多层厂房,每增加一层,每层每平方米补助递增50元。

2、制造业项目完成年度工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支持,每增加1000万元投资、增加1万元支持,属于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的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支持,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11万元。

3、对工业企业重大技改、扩建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霍邱县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补贴

对当年入统工业项目(含技术改造)给予 5 万元奖励。

舒城县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补贴

单个固定资产投资 2000 万元以上技术改造工业项目, 以技改完成后上一年度企业地方财政贡献额度为基数,增量部分50%,连续 3 年奖励给企业;并购重组工业企业,比照新引进工业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土地、房屋产权交易过程中足额缴纳 的契税 100%奖励给企业。

霍山县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补贴

1、推深做实“老树育新干”工程,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对企业技改设备投

2、对企业当年智能化技术改造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奖补,单个企业智能化技改投资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示范带动作

用,推动六安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由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以下简称市经信局) 负责。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申报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须满足以下 基本条件:

( 一 ) 在六安市境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二 ) 项目已纳入市级技改项目库,项目已竣工投产, 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改效果。

( 三 ) 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

第四条  项目应在以下某一个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 动作用:

1.高端化改造。 以国内外先进技术为标杆,开展高层次 改造,项目具有行业引领性,对产业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整体工艺、技术、设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2.智能化改造。推广智能制造模式,采用离散型智能制

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 智能制造新模式,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环节 智能化水平提高。

3.信息化改造。推动 5G 、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 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5G+工业互联网”试 点示范项目,推广过程控制系统 (PCS) 、制造执行系统  ( MES )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RP) 和工业设备远程运维 的集成应用。加快软件首版次、工业 APP 等成果转化,推进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4. 自动化改造。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改造,提升 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力推广“机器换人”,“点”上打造数 控单元,“线”上进行自动化生产线改造。

5.绿色化改造。 以推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为目的, 以工 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提升行动为基础,加大节能环保 投入力度,实施能效提升、清洁化生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改造。

6.创新化改造。 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 为重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开发新产品,争创省级新 产品、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高端品牌。加大研发投入,创 建行业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创新平台。

第五条  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完成总投资原则上不低 于 1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信息化、

创新化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可适当降低。

第六条  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绿色食品 ( 生 物医药)、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 电子信息、采矿冶金 (新 材料) 等五大主导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章  申报、评审与认定

第七条  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每年度认定一批。

第八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实施企业需填写 《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 申报表》( 附件 1 ),并提交项目 申报材料 ( 附件2),所在县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并对初审 结果负责,初审合格后行文报市经信局。市直企业直接报送 市经信局。

第九条  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可视情况 组织现场核查。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授予“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 项目”称号,颁发证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在申报国家、省、市各类 专项资金时优先推荐。

第十一条  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所在企业,应积极配合 市开展的示范推广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

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已经认定的市技术改造示范项 目,如发现弄虚作假,撤销认定资格,同时取消该企业三年 内在市经信局申报项目的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暂行办法同时

废止。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