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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合肥高新区首台套、低碳生产、光伏应用奖励申报条件、材料
2023/10/27
2023年第二批合肥高新区首台套、低碳生产、光伏应用奖励申报条件、材料和补助标准,需要申报的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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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第二批合肥高新区首台套、低碳生产、光伏应用奖励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所有涉及的项目应符合重点产业发展导向,除另有规定外,均以独立法人计。
二、2023年第二批合肥高新区首台套、低碳生产、光伏应用奖励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经发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2023年第二批合肥高新区首台套、低碳生产、光伏应用奖励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1月2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11月2日下班前将电子盖章版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并且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经发局办公室对应经办人。
四、2023年第二批合肥高新区首台套、低碳生产、光伏应用奖励扶持政策
14.荣誉资质奖励。
(4)支持创建品牌资质。
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
经省级认定的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未获得省市政策奖励的研制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奖励,单方最高奖励100万元。(已经获得过省市政策奖励的研制使用单位不予奖补)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安徽省公示名单;
4.2022年认定的三首产品首次销售合同、发票及收款回单(研制单位);2022年认定的三首产品首次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使用单位);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7.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5)鼓励低碳生产。鼓励园区规上工业企业节约能源资源。对当年能源消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首次高于合肥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综合耗能指标考核报告;
4.2022年度财务报表;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8.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支持光伏应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园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
4.2022年度财务报表;
5.光伏项目验收报告、供电公司出具的2022年实际发电量证明或公示网站截图+公示表格、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