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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11月20日!滁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程序及相关材料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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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包括较强的科研能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本项目所需全部科研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三)研究内容应围绕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节能环保、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缉毒禁毒、防震减灾、消防、气象等社会发展领域开展。
(四)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市级指导类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五)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医疗卫生类项目任务中需包括“发表至少1篇以上论文”指标。
二、滁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项目书面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获奖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主持人个人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平装成册)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2、项目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3、本批申报的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研发经费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4项。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