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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前!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对象、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11/22

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对象、程序及时间安排,小编已经整理了详细的内容,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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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2年12月底以前备案的荆州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共计126家。
二、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内容
重点评价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以来的建设及运行服务情况,包括人才队伍、企校科技合作情况、研发投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科技成果产出及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三、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程序
1.企业申报: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填写《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县市区科技(科经)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荆州高新区经发局。
2.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四、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时间安排
各企业按要求于12月4日前填报完成《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荆州高新区经发局于12月6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五、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科技局予以通报表扬,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一年期整改,一年后考核结果仍然为不合格,取消其资格;不上报绩效考核材料,或上报的绩效材料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由于企业注销、濒临破产、股权变更等原因未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的,给予摘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