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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奖励!襄阳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奖励补贴补助措施合集

2023/11/28

本文整理了襄阳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奖励补贴补助措施有关内容,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可以进行申报,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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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

(一)聚焦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打造高能级产业集群

1.支持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聚焦13条先进制造业产业链,针对制约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的突出瓶颈,鼓励企业在重要装备设备、关键零部件、材料、工艺、新型产品研制开发等领域,攻克解决一批关键技术难题。采用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等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一年内研发经费投入和设备投资超过500万元的产业链关键节点重大项目,按项目总投资(含研发经费投入和设备投资,但研发投入不超过总投资的40%)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遴选办法由市经信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在我市注册并纳税,首次成功创建为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申报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自办或合办在襄研发机构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发挥“科技副总”在服务企业中的引领作用。对省选派到我市的“科技副总”,服务期内按省拨付经费等额给予配套。“科技副总”在服务期内携带核心技术成果在我市中小企业成功转化,新产品销售收入2年内达到1亿元以上(含税)的,对“科技副总”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建立产业链培育机制。加强对13条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培育和建设,进一步压实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主体责任,建立激励机制,保障工作经费。每年安排52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260万元用于奖励先进,260万元用于产业链协作、产业链招商、对标学习考察等日常工作开展。奖励办法根据《襄阳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链考核方案(试行)》有关条款落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产业链链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鼓励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加强对集群促进机构的遴选和培育,积极引导各产业链“链主”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联合成立产业集群促进机构。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对其在襄促进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聚焦优质企业培育,构建高品质企业体系

6.加强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襄阳市重点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销对接平台运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一体化服务、举办国家和省各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和【开展】企业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大力实施企业成长工程。对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企业进规奖励政策,按照每净增一户10万元的标准奖励给县(市、区)、开发区,统筹用于对进规企业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鼓励争创试点示范。对新获批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绿色工厂、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及国家级其他类型试点示范的企业(申报主体),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达到A级及以上标准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认证(DCMM)的企业,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为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试点示范的企业(申报主体),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每件给予商标持有者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注册认定的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集体商标,每件给予商标持有者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支持企业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对内部实验室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湖北省地方标准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批准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支持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对新获批的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襄阳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称号的企业(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湖北长江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湖北精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施产业集群质量提升效果显著,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的本地帮扶单位,按主办单位颁发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聚焦加快产业数字赋能,促进高层次智能制造

12.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建设和应用,对新建5G宏基站按省、市、县财政1:2:2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数字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运营,对年度新增标识注册量超500万个且月均解析量超50万次的市内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加快数字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软件服务业、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独立法人企业,对年应税销售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对非制造业应税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民营数字经济产业园,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对当年软件和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软件和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5G全连接工厂的企业,按当年软件和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大力发展数字平台,支持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工业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新型信息消费平台,对外提供平台服务。对在襄阳市的年应税销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应用平台搭建运维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聚焦绿色体系建设,优化高水平产业生态

15.引导企业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当年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节能、节水、清洁生产改造等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支持企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和磷石膏综合利用的项目,按照《襄阳市关于建设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的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聚焦特色园区提档升级,建设高标准工业园区

17.优化园区产业规划布局。引导园区立足自身产业基础,聚焦产业特色和优势,坚持差异化、精细化、高端化、绿色化原则,找准切入点,科学确定主导产业。专业性园区应确定1个特色主导产业,综合性园区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工业园区高标准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支持工业园区高标准建设。聚焦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集约高效发展、公共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对园区开展年度综合考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对园区公用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环保安全设施等公益性平台项目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多奖励10个项目。具体考评奖励办法由市经信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工业园区高标准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