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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长丰县先进制造业奖励补贴政策及项目申报条件

2023/12/8

关于2024年长丰县先进制造业奖励补贴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那么如果合肥长丰县企业打算申报24年的一些奖补扶持项目的话,可以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工作,在这里,卧涛科技把部分常规项目的申报条件也附在了文章末尾,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看看,有补贴项目申报需求的长丰县企业,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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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长丰县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奖励补贴

(一)合肥长丰县扩大制造业投资

1.合肥长丰县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对新引进先进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其中奖补资金50%待企业达产升规后兑现。补助资金市县按1:1比例承担。

2.合肥长丰县推动企业技改升级。对存量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按购置新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补助资金市县按1:1比例承担。

(二)合肥长丰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1.合肥长丰县创新示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揭榜完成全省重点领域补短板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并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合肥长丰县创新产品奖励。对新认定安徽工业精品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认定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认定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新认定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3.合肥长丰县服务型制造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4.合肥长丰县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招商引资迁入我县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新认定同等标准给予奖补。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5.合肥长丰县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组织参加市政府主办、承办的工业类制造产品展览会,给予参展的特装企业经费补贴。特装展台规模达50㎡、100㎡、150㎡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合肥长丰县加快两化融合发展

1.合肥长丰县支持“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5G与制造业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合肥长丰县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合肥长丰县实施“千家企业上云”计划。鼓励服务机构为我县工业企业提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的云化改造和云端迁移服务,对当年服务20家企业且成功上云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增加1户,奖补金额增加1万元;对当年成功上云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合肥长丰县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1.合肥长丰县扶持制造业做大做强。开展制造业30强评选,根据企业当年度工业产值、实缴入库税金等指标,综合考核评选,对第1至10名的,给予30万元奖励,第11至20名,给予20万元奖励,第21至30名,给予10万元奖励。

2.合肥长丰县促进企业上台阶。当年度产值首超1亿元、5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补;对产值达亿元以上的,当年度企业产值每增加1亿元,给予2万元奖补。

3.合肥长丰县鼓励战新企业发展上台阶。对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目录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合肥长丰县支持基地平台建设

1.合肥长丰县支持创业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省、市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合肥长丰县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省、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列入合肥市“1+13+X”公共服务平台枢纽运营单位,按照考核情况和服务内容,每年给予管理费用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六)合肥长丰县鼓励节能绿色发展

1.合肥长丰县推动绿色发展。对新通过认证的节水型工业企业、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获得省级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合肥长丰县支持企业节水改造。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节水量达到2000吨以上的,按每吨10元给予奖补,最高奖补20万元。

二、合肥长丰县企业常规奖补项目申报条件整合

(一)合肥长丰县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1、拥有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其中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务者占50%。

2、拥有先进的成套研发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本行业技术和产品研发、设计、控制和试验的需要,研发仪器设备原值3000万元以上,其中近10年购置的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占50%以上。

3、近3年,在本行业及开发领域有多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应用性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至少10项相关科技成果向社会成功转化扩散,服务于本行业其它企业,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4、与国内外同行保持密切合作交流关系,掌握该领域世界技术创新动态,具有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动态的能力。

5、有3-5年的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研究课题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及成果转化扩散目标。

(二)合肥长丰县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安徽省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会计、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按年度申报通知发放时间计算);

(2)具有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

(3)企业最近2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形: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2)涉嫌涉税违法行为已被税务部门立案调查;(3)走私;(4)环境安全事故;(5)重大安全事故;(6)其他违法行为。

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标准

(1)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积极领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工艺)能力强,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

(3)具有自主品牌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在行业发展方面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公司注重自主品牌管理与创新,已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企业自有品牌。

(4)盈利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近三年来公司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稳步上升,利润逐年上升,新产品产值保持在30%以上。现金流充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合肥长丰县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3.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4.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四)合肥长丰县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条件

(1)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3)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4)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五)合肥长丰县省级首版次软件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3)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4)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六)合肥长丰县省级工业精品申报条件

(1)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近3年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4)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5)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6)企业参与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或制定企业标准。

(7)产品上市3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8)拥有国家或省级商标、质量类品牌荣誉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优先遴选。

(9)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七)合肥长丰县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申报条件

1.面向智能制造、社会治理、民生生活、智慧家庭、在线教育、动漫游戏、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信息消费重点应用领域,研发完成并上市销售的软件、智能硬件等。

2.申报产品必须是自主研发,同时在技术或模式创新上有突破,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3.同一申报主体申报数量限一件。

4.申报产品不得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骗误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不得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八)合肥长丰县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

1.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城市申报条件

1.申报城市应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方面政策举措实、工作力度大、转型成效显著、支撑体系持续优化,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经验借鉴。

2.申报示范城市分为综合类和工业设计特色类。申报综合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项目,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转型特点显著,制造业企业服务产出显著提升,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优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服务型制造发展对制造业GDP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申报工业设计特色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在制造业重点领域设计突破、高端制造业设计人才培育、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

(3)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面向共享制造开展遴选。申报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设共享工厂、共性技术中心,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

(4)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九)合肥长丰县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标准化体系方面。企业建立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流程、全要素,以定标率、贯标率、达标率、首检合格率为基础的企业标准化体系,产品首检合格率高。

2.标准化保障方面。企业具有较好的标准工作基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标准化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企业标准化战略规划,构建企业标准体系并指导体系运行;创建企业标准化文化,开展参与标准化培训,培养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

3.标准制定方面。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相关标准;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对制定的企业标准贯彻落实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4.贯标对标方面。企业执行节能、环保、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标准及标准体系的监督抽查。

5.诚信守法方面。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列入异常名录。

(十)合肥长丰县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避选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含正在示的第三批“小巨人”企业》,不再电报。1.基本条件

(1)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保持增长,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

(3)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5或全省前3。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

(5)企业获得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

2.专项条件(申报企业至少满足以下四个特征之一)

(1)专业化。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拥有

填补国内及省内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2)精品化。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拥有自主品牌目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主导制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创新化。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上云用数赋智”成效显著,具有鲜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

(十一)、合肥长丰县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4)每个电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电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十二)合肥长丰县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得分原则高于60分,等级在集成提升以上;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应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2、试点企业由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推荐数量各市原则上不超过5家,省直管县不超过2家。试点企业应重点围绕一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可优先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不再申报。

3、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为期2年。试点期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对试点企业成功经验、最佳实践总结提炼,加大新模式、新业务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

(十三)合肥长丰县省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创业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基地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2.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空间较为完善。具有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辅导师(持证)不少于1人。

3.有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4.有完善的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建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能够为创业者和创业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代理、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多种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5.入驻创业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且具有连续滚动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功能。每年都有新企业入驻或有小微企业孵化毕业,培育成效明显。

(十四)合肥长丰县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2)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15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4)获得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6)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属于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区域内的服务平台,上述(1)、(2)、(3)和(6)的条件可适度放宽。

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1)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5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8次以上。

(2)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

(3)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8次以上。

(4)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5)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10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8亿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3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申报示范平台应当在创新服务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那么关于合肥长丰县先进制造业奖励补贴政策及项目申报条件,小编就和大家聊到这里咯,有想要申报政府补贴资金的长丰县朋友们,直接联系小编咨询就可以拉,安徽省、合肥市各个归口的项目我们都是代理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