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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2024年太和县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类别、申报条件及程序

2024/2/28

补贴标准!2024年太和县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类别、申报条件及程序,整理如下,需要申报太和县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的企业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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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类别、培训对象及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分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申报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时,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同一企业、同一名职工只享受1次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和1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岗职工依法在我县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及以上,在2022年9月1日(以证书所载发证日期为准)以后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省外取得证书,应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外出取证的书面材料),可分别按照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二、培训内容、形式及课时
企业可以自行开展培训,也可以委托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商协会等组织培训。培训可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岗位需求开展,包含技术理论、实操技能、企业文化等内容和消防、安全、环保、健康卫生、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公共知识。岗前技能培训课时不少于 60 课时(每课时 45 分钟),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取得证书为补贴要件,不统一作课时要求。
三、实施程序
企业实施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提交申请、开展培训、过程管理、考试考核、资金申报”的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一)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后的30日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二)提交申请。向县人社局提交培训计划审核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人员花名册、企业职工参保证明(县征缴中心盖章)、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培训计划和理论实操培训课程表,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企业使用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开班计划申请,录入企业及培训学员相关基本信息。
(三)开展培训。培训由企业负责实施,企业确定一名培训负责人,指导监督培训老师按照理论培训计划和实操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以实操培训为主。企业培训过程中,应将学员签到、培训日志等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过程有管理、质量可追溯。
(四)过程管理。培训期间,县人社局组织人员通过现场抽查、电话回访、视频督查等方式,对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情况进行督查,重点了解培训的真实性、实效性及培训对象的满意度。
(五)考试考核。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结束时,企业应根据培训内容拟定理论和实操考试题目报人社部门审核后,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录入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企业职工高级工的考核由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的自主评价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具体实施。
(六)申请资金。考试考核后,企业根据考试考核合格人数(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企业报送培训日志、培训签到簿、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取得证书复印件、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其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企业在岗职工申领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由个人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39.145.0.206:9001/ahzypx/index/webIndex),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领表》、居民身份证、用工备案、社会保障卡等,照片格式或PDF格式),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申请人社保卡。
四、相关要求
(一)规范用工程序,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企业职工是否符合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象的重要依据。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含电子劳动合同),超过30日的从实际用工之日(即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算起,在企业工作12个月以上的老员工不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冒用新录用人员身份参加岗前技能培训。
(二)支持我县特色产业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重点开展生物医药、工业滤网、毛发加工、绿色能源等我县特色产业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工资收入,促进企业员工稳定就业。
(三)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企业应高度重视技能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可依托内部职工培训中心的场地、设备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及自主评价,向人社部门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规模较小暂不具备开展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可委托经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的自主评价企业,按照规定程序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服务。具体规定可参考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委托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经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申请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四)畅通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通道,建立以技能、业绩考核为重点内容的技能水平评价方式。
对长期在技能岗位工作、未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企业职工,现技能岗位的累计工龄满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年限的,可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企业可根据实际制定职工职业技能破格晋升制度,对在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解决重大生产难题、做出突出贡献且职业道德得到公认的职工,可突破学历、工龄等申报条件限制,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认定。
(五)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增强企业职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鼓励各类企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人社厅发[2021]7号),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和技能津贴制度,对于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并在相关技能操作类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结合单位实际和工龄工资,发放一定额度的技能津贴,指导标准为高级工500元/月、技师800元/月、高级技师1200元/月、首席技师2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