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大力鼓励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下文小编将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以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奖补政策汇编放在下文方便大家查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十年经验期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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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对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于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按首次认定标准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各区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1)武汉市江岸区:江岸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
(2)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区对新认定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培育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给予一次性每家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块链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块链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
(3)武汉市硚口区:区级财政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
(4)武汉市汉阳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
(5)武汉市青山区:区级财政对经国家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落户本区的给予20万元落户补贴奖励,落户3年内进规的,再奖励20万元。对认定成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包括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对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6)武汉市洪山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获批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
(7)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经开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奖励。
(8)武汉市蔡甸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新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贴(同一企业三年内仅资助一次)。
(9)武汉市江夏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
(10)武汉市黄陂区:对新获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给予相应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按市区1:1予以配套支持。
(11)武汉市新洲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新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企业二年内补贴一次)。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到我区行政区域且在我区纳税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
(12)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武汉东湖新区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基础上,高新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13)武汉市武昌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20万元,分三年拨付区级资金,其中:2023年拨付10万元,2023年、2024年分别各拨付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5万元。
(14)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1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奖励30万元。根据2023年4月29日《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区级分三年拨付配套奖励资金,其中:2023年拨付15万元,2023年、2024年分别各拨付7.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一)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1.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各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孵化基地、大企业、围绕产业链、创业链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2.推动“小进规”攻坚。建立“小进规”分级培育机制,完善“三库一表”(小进规培育库、新建新投产项目监测库、进规企业预警库、企业应税收入统计表)推进模式,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家以上。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支持。
3.引导“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突出主业,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构建“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体系
1.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的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整合市区政策、资源和服务,支持、培育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梯次发展。
2.大力招引“专精特新”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知名企业,落地一批强链补链稳链项目。鼓励各区出台专门招引政策,给予配套支持。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实现“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开放服务方式,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主持。
2.推动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工业“四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突破一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产品),补齐产业链短板、锻造长版,全面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高水平建设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围绕重点产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政策,丰富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沿用“技术-零件-部件-整机-系统”发展路径,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精准服务支持
1.支持智能化改造。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转型全覆盖,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能力。对认定为全球灯塔工厂、市级标杆智能(链主)工厂、市级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因增资扩充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保障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租用标准工业厂房的,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
2.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制定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武汉制造”标准,打造一批区域产业品牌集群。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争创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武汉名品。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中融合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补助。对主导制定知识产权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和先进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3.加强企业培训交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企业家系统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家到境外著名高校、企业学习研修;加强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专精特新”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订单培训;实施“万企育才”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和“创业武汉”公益培训,开展“模块化、个性化、菜单式”教学培训。鼓励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市级获奖企业(项目)给予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秀奖5万元奖励。
(五)强化要素资源供给
1.加强人才支撑。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科技研发团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引进“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科技研发团队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对“专精特新”企业入选国家、省、市人才专项的分别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2.加大融资支持。开展“千名行长进千企”,对接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方式,适当提高抵质押率,扩大商标、专利、设备等可接受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风口契机,开展北交所上市培训及诊断辅导服务,支持登陆资本市场。整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创投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股权融资。
3.强化精准服务。各区要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有效施策,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支持企业成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千名税千进千企”,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落实用电价格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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