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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补政策18条!关于宣城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举措

2023/2/8

宣城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 “一改两为”要求,进一步优化民营 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宣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涉及的企业奖补政策有18条!详细的奖补内容,宣城企业可咨询小编:
宣城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 “一改两为”要求,进一步优化民营 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宣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涉及的企业奖补政策有18条!详细的奖补内容,宣城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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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政商恳谈会机制。每月首个周末召开政商恳谈会, 提前一周在媒体公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 同志接待恳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企业点单、政府接单、 督查跟单、办结销单”的全程跟踪、闭环管理机制,能当场解 决的当场解决。
二、设立企业诉求专线电话。向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 业企业负责人点对点推送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电 话,安排专人 7 ×24 小时接听。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实行 “当天受理、次日交办、第三日反馈、限期办结”。
三、强化水电气要素保障。开展水电气专项提升行动,常 态化开展水电气涉企收费专项督查。企业建筑区域红线到公共 电网连接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供电部门、属地政府承担,企 业“零投资”。完善政企联动、提前介入机制,对具备通水通气 管网条件的企业,受理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通水通气。落实天 然气价格量价挂钩政策,对用气量大的企业实行气价优惠。
四、加强企业用地需求保障。每周六召开民营企业土地要 素保障会商会。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项目用地,计划指 标应保尽保、优先受理、高效办理。鼓励工业用地长期租赁、 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支持工业用地转让、 出租、抵押。 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进行改扩建或拆旧建新,超出原批准总 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工业项目按 幢 (层、间 ) 分割登记和转让。
五、推介人才为企服务。根据企业意愿,择优从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民营企业体悟实训,跟班学习、 跟踪服务。鼓励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担任 “科技 副总”,对年度绩效评估为良好等次以上的 “科技副总”,给 予相应补助。
六、开展“政聘企培”行动。面向重点高校公开引进急需 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派驻民营企业培养使用 3 年,纳入事业 单位储备人才库管理,安排事业编制,发放工作补贴。培养期 满,可选择在事业单位任职或留企发展。
七、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题。按照“用户思维、客户导向”, 全方位保障全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周期性、紧缺性、急需性用工 需求,做好精准化、定制化、个性化用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 岗位需求、技能培训、人力资源保障 “三个清单”。每年举办 2000 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会。
八、提升办税服务效率。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
款的民营企业,允许依法延期缴纳,办理期限由 2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16 个工作日以内。
九、鼓励企业技术研发。设立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研发专项 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工艺提升、装备改造、产品研发和技术创 新平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支持 100 万元。
十、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围绕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业互 联网平台建设、工业APP 应用、智能工厂 (数字化车间) 建设 等,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每年为 400 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免费提供数字化诊断服务,两年内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费 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每年评选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 10 家、 示范企业 20 家,分别给予 20 万元和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一、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出台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启动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评选,每年认 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50 家以上,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 企业。对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首次 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二、支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政府性引导基金、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引进投资 机构开展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普查,完善上市企业后备 库。对在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对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对规范性 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
奖励 20 万元。对在省股交中心基础板块挂牌经股改后转板的 企业一次性再奖励 10 万元。
十三、鼓励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围绕头部企业开展产需对
接,承办中国光伏大会异质结分会等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参加 进博会、广交会、服务贸易展等国内外大型展会 (展示) 活动, 组织 “抢单团”赴境外招商洽谈。对参加我市统一组织境外展 会和对接活动的企业,给予相应补助。对参与 “精品安徽、皖 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的企业,按宣传推广费用的 30%给 予补助。
十四、规范整合行政执法检查。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 整合各类执法事项,实行综合检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按季 度核查通报各部门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全面落实民营企业首次 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守信免 查。
十五、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严整治影 响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 问题,精准执纪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 家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 产,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十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依据企业需求,每年组织 100 名以上优秀民营企业家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
以及世界五百强、民营企业五百强开展体悟实训,促进深度交 流。各类开发园区为民营企业家及高管提供常态化培训服务。 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组织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商协会等与 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建立市领导联系新生代企业家制度。
十七、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聘请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 宣城市民营经济发展顾问,参与研究重要经济工作。建立企业 家代表库,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对可能增 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 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设置不少于 30 日的缓冲过渡期( 法 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 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应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十八、营造尊重企业家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企业 家是宣城最重要人才资源的意识。评选年度民营企业综合实力 20 强、民营企业税收贡献 10 强、  “专精特新”企业 10 强、民 营企业优秀人才十大突出贡献奖等奖项,由市委、市政府通报 表扬。对获表扬的企业或个人,在主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有 关人员可享受 “宛陵英才”相关待遇。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文件所涉及奖励资金均由市财 政承担。现有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 以本文件为准。
2023 年 2 月 15 日前,市直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文件精神制 定相应举措的具体落实办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会 同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经信局) ,定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