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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进行中!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2024年申报时间和申报类别、流程批次

2024/4/28

第二批进行中!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2024年申报时间和申报类别、流程批次等,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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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总体要求

2024年请各市(区)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工作,结合入库指南和本地区实际,加强统筹谋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主动与发改、财政、 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做好规划选址、 土地供应、配套资金落实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立项。各市(区)要对项目建设方案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中央资金申请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污染治理项目落实落地见效。

二、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工程类项目应与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要求、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等政策紧密衔接,可研编制参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6月15日)》附件2技术大纲,对于污染物排放浓度现状数据、项目实施后目标浓度数据、 污染物减排量核算不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入库。能力建设类 项目原则上以市级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企业事权类项目应提供近三年内无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证明。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

在符合入库指南的前提下,重点谋划“环境效益明显、 易实施、小而美”的项目。近年来实施过程中问题突出、与 当地自然条件不相匹配、运维难以保障且对水质改善无实质 性作用的项目不予入库。涉及用地项目需提交自然资源部门 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涉及占用湿地、自然保护区、草原等 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涉及河道内开展的项目需提 交水利部门出具的防洪评价或不影响行洪的相关证明,涉及 运维的需提交地方政府出具的运维主体及运维经费承诺函,地方政府关于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项目方案编制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项目类型包括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控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建设用地地块调查评估项目、农用地地块调查项目、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项目或修复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土壤污染现状监测项目等。调查类项目应由省级统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由省级整体立项实施或者由相关地市按照省级统一要求分别立项实施。

(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对于未开展现状调研、现状描述不清、污水处理规模设计虚大、投资估算虚高的项目不予入库。

三、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一)第一批:2月20日前后预审,3月底前后复核。

(二)第二批:7月15日前后预审,8月底前后复核。

预审需提供可研、实施方案、绩效表、项目清单表。复核需严格按照入库指南提交项目资料及成熟度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安排,以后期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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